让低收入群体共享发展之福
来源:当家网 日期:2022/9/19 16:36:27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让低收入群体共享发展之福
来源: 滨海时报
让低收入群体共享发展之福
——党的十八大以来滨海新区发展成就系列之五
■ 时报记者 陈西艳 通讯员 刘袆 报道
记者日前从国家统计局滨海新区调查队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滨海新区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扛在肩上,多措并举,积极落实共享发展理念,扎实做好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工作,让低收入群体共享发展之福。
建立长效机制 不让一家一户掉队
党的十八大以来,滨海新区在“六个精准帮扶”上持续用力,既高度关注当前,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不让一家一户掉队,为低收入群体生存、就业和发展创造了更多空间,让低收入群体有了底气,对幸福生活充满了信心。
5年来,滨海新区为低收入群体撑起的保障之伞不断延展。开展了城乡困难群体摸排和管理工作,加大了对困难群体的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教育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力度。2016年共救助各类困难对象3.88万人次,支出社会救助资金约2.2亿元,其中临时救济5952人次,社会救济费达15737万元,分别比2012年增长18.3%和8.8%,帮助遇到困难、遭遇困境的家庭顺利渡过了难关。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增长机制,实施了贫困残疾人专项生活救助,将补贴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畴,扩大了残疾人社会福利普惠范围。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失独家庭一次性特别救助机制,累计发放奖扶、特扶资金7800余万元。加大了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力度,将城乡最低保障标准分别由2012年的520元和320元统一提高为2016年的780元,分别比2012年提高50%和144%,2016年共支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47亿元,使全区城乡19493人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加大了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力度,到2016年底累计建设保障房近10万套,使近40万人受益。加大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力度,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人数分别达122.31万人、127.44万人和86.7万人,分别比2012年增长16.1%、22.4%和13.8%,保险覆盖率接近100%,居全市领先水平,职工养老金、退休金实现连年较大幅度增长。(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调查结果显示,认为社会救助工作得到强化的居民占97.8%,认为低保工作得到加强的居民占98.5%,认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得到提升的居民占98.3%,认为养老和失业等社会保障水平得到提高的居民占97.9%。
滨海新区还积极为低收入群体敞开就业之门。5年来,滨海新区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积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类就业服务工作,综合运用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不断增设公益性岗位,努力为低收入群体创造就业岗位。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断加大培训费补贴力度,着力提升低收入家庭成员的就业能力。加大了低收入群体创业扶持力度,为具有创业意愿的困难群体提供了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担保等全方位服务,为困难群体创业降低了小额担保贷款门槛,帮助和鼓励有能力的低收入者自主创业。2012-2016年累计新增就业岗位62万余个,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全部落实了安置就业。为了给低收入群体就业收入持续稳步增长提供制度保障,逐步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滨海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950元,比2012年增加640元,增长了48.9%。
5年来,滨海新区高度关注城乡低收入群体增收工作,把低收入群体增收致富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全方位拓宽增收渠道,努力实现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快于全体居民收入增长。通过增加低收入群体就业岗位,提高低收入群体最低工资水平,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性收入实现显著增长,2016年城乡20%最低收入户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达到12271元和5128元,比2012年增加4420元和1845元,增长56.3%和56.2%,对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的贡献率分别达到71%和60%,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城乡低收入群体增收的主渠道。通过逐年提高对低收入群体救助、最低保障以及粮食直补等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逐年提高职工养老金、退休金,城乡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性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2016年城乡20%最低收入户人均转移性收入分别达到2687元和1103元,比2012年增长64.1%和94.9%,对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的贡献率分别达到16.9%和17.5%,转移性收入成为城乡低收入群体增收的重要来源。通过鼓励低收入群体自主创业,低收入群体经营性收入实现快速增长,2016年城乡20%最低收入户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分别达到725元和1525元,比2012年增长43.3%和35.0%,对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的贡献率达到3.5%和17.4%,经营性收入已成为城乡低收入群体增收的有效途径。通过增加拆迁补偿收入、耕地承包收入以及利息、红利、租金等收入,城乡低收入群体财产性收入实现高速增长,2016年城乡20%最低收入户人均财产性收入分别达到1262元和328元,比2012年增长73.4%和90.7%,对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的贡献率达到8.6%和5.1%,财产性收入成为城乡低收入群体增收的重要补充。
低收入群体消费结构显著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滨海新区在不断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同时,积极完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为确保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消费实现与收入同步增长,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创造了良好条件。
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明显快于全体居民收入增速,与高收入户收入差距明显缩小。2012-2016年,滨海新区城乡20%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2.1%和11.6%,高出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增速2.0个和1.1个百分点。与城乡20%最高收入户的收入差距明显缩小,2016年,城镇20%最高收入户与20%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2012年的5.63∶1降至4.91∶1,农村20%最高收入户与20%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2012年的4.77∶1降至4.49∶1。
数据也显示了低收入群体消费结构得到显著改善。2012-2016年,滨海新区城乡20%最低收入户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均分别增长11.8%和8.7%,保持了与收入基本同步提升态势。在消费能力不断增强的同时,消费结构得到不断改善。2016年,城乡20%最低收入户居民生活消费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分别降至35.1%和34.3%。2012-2016年城乡20%最低收入户用于文化教育娱乐的消费支出年均分别增长15.2%和16.7%,2016年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提高为6.4%和5.7%,比2012年上升了0.7个和1.4个百分点;交通通讯消费支出年均分别增长了16.1%和11.1%,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上升至12.3%和10.2%,比2012年提高1.7个和0.9个百分点。
低收入群体膳食结构明显改善,营养摄取更加丰富。2016年,滨海新区城乡20%最低收入户人均粮食购买量分别为98.9公斤和168.6公斤,比2012年减少4.2公斤和5.3公斤 ;人均蔬菜购买量分别为89.3公斤和85.2公斤,比2012年增加2.6公斤和1.3公斤;人均肉禽及制品购买量分别为24.1公斤和19.2公斤,比2012年增加2.7公斤和2.3公斤;人均蛋类购买量分别为14.5公斤和14.3公斤,比2012年增加1.4公斤和1.1公斤;人均奶类购买量分别为17.6公斤和6.4公斤,比2012年增加1.8公斤和2.1公斤,低收入群体饮食更加注重营养,膳食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居住面积也显著增加。2012-2016年,滨海新区城乡20%最低收入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3.6平方米和31.8平方米提高至28.7平方米和42.1平方米,分别增加了5.1平方米和13.4平方米,增长了21.6%和32.4%。
家庭设备拥有量显著增长。2016年,滨海新区城乡20%最低收入户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8.6辆和28.3辆,比2012年增长47.4%和81.4%;拥有计算机49.8台和36.8台,比2012年增长57.6%和96.8%;拥有移动电话部数增至183.5部和171.1部,比2012年增长53.6%和61.6%;拥有空调106.1台和81.6台,比2012年增长11.2%和9.7%;拥有彩色电视机109.7台和105.7台,比2012年增长9.3%和5.5%;拥有电冰箱95.6台和86.5台,比2012年增长11.4%和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