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杨博
上周,佛山出台有关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赋予地方政府多部门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管理权,可谓开启了共享单车多方共治的新模式。不仅仅包括住建、交通和公安等部门,而且包括银行,都明确了在这套多方共治体系中的地位、职责和权限。
为什么要对共享单车采取多方共治的治理模式?本质上来说,这是和共享单车的属性直接相关的。虽然,共享单车由企业投放、个人用户使用,但其经营场地占用的是稀缺的社会公共资源。二者的需求需要协调。此外,共享单车集成了从充值、扫码到骑行的多项技术,涉及资金、信息、道路等资源的管理,与银行、公安等多部门相关。政府、企业与社会参与的多方共治,势在必行。
而在多方共治的模式中,规制必不可少。可以通过调控共享单车总量,并对共享单车企业实施与服务质量相挂钩的规范管理。
当下来说,共享单车的一个管理问题是乱停乱放。而要根治乱停放的问题,需要借助技术手段更精准的掌握用户出行的需求和习惯。统计显示,共享单车在佛山平均骑行距离1.7公里,而且约70%骑行距离在3公里以下,骑行在3至5公里之间的则占18%。那么,对这些不同的骑行一族,他们如何把地铁、公交、单车和步行的几种出行方式相结合,值得深入调查和研究。也许结合电子围栏技术,设定鼓励步行最后200米的奖励机制,是一种把他律和自律较好结合在一起的办法。
总的来说,笔者认为,精准共治是靶向治理,其实质是能够聚焦共享单车的需求痛点。这也是在创新共享单车的社会治理中,保持问题导向的精髓所在。而所谓问题导向,其实是基于需求的导向。试想,如果脱离了使用需求,定位并解决真实的使用问题将是一个无法完成的命题。
上周三水宣布年底前公共单车全部退市,再次印证了掌握需求的重要。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适合大量发展共享单车。通常来说,密集的地铁网络、紧凑的城市格局和适宜的街道尺度以及庞大的城市居民群体是必要的条件。发展共享单车,需要作为公共出行体系的一部分来统筹考虑。
下一步,各区将在市交通部门的引导下,制定更详细的路权规划,来综合考虑行人通行、城市景观等刚性需求。而将来,凭借移动互联技术的新应用,共享单车如果能够越来越切实解决需求痛点问题,才能够不断完善理性规范的行业标准,并不断促进提升多方治理的水平。